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報道:廣州出台新規,以期重拳遏制建築行業欠薪現象!
  羊城晚報記者獲悉,10月10日,廣州市印發了《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建築施工企業在廣州行政區域內簽訂首個承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後,在廣州行政區域內的銀行開立該企業專用賬戶存儲工資保證金,最低金額不低於1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當發生違法拖欠農民工工資時,該筆資金將用於發放被欠薪工人工資。《辦法》將從11月1日起實施。
  《辦法》適用於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工程、內外裝修工程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建設單位。
  當建築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且符合相關辦法規定的保證金提取條件時,人社行政部門通知建築施工企業和開立專用賬戶銀行從該企業工資保證金專戶中提取相應資金,在人社和建設行政部門監督下,發放被欠薪工人工資。
  建築工程中違法分包、轉包或者容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現象比較普遍。根據《辦法》,建築施工企業對其招用的工人承擔工資支付責任,總承包企業(工程中標單位)承擔墊付工人工資責任。
  據瞭解,目前廣州有3000多個建築施工工地、逾35萬名工人,廣州每年的欠薪案中,建築行業案件幾乎占到了一半。
  【新規焦點解答】
  壹
  工資保證金要存多少?
  最低10萬最高200萬
  《辦法》規定: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建築施工企業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領取填寫《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存儲憑證》(一式四聯),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其中,特級、一級施工企業不超過200萬元,二級施工企業不超過150萬元,三級施工企業不超過50萬元;不低於10萬元,一次性提取資金存入該企業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建設單位與多個建築施工企業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每一個建築施工企業都應按照前款規定開立工資保證金專戶並存儲工資保證金。
  建築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專戶金額已達最高限額,後期承建的工程項目填報《建築工程申請工資保證金管理審查表》,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不需存儲工資保證金,但該工程項目納入工資保證金管理。
  貳
  工資保證金如何提取?
  提取應符合三條件之一
  《辦法》規定:工資保證金的提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建築施工企業因不可抗力造成資金周轉困難,一時無力支付工人工資;工程項目承建過程中或全部停工、竣工,尚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建設行政部門審查確實需要提取的其他情形。
  叄
  資金不足發放欠薪怎麼辦?
  專戶全部資金按比例發放
  《辦法》規定:工資保證金專戶資金不足以發放全部欠薪工資的,提取專戶全部資金按比例發放:發放工資=應發工資×(工資保證金/欠薪總額)。未發部分,引導工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因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撥付或者結清工程款,致使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責任。
  張林  (原標題:企業施工前須在銀行專戶存入真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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